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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校园“套路贷”案涉700多人:学生只是诱饵,家长才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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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记者 张彤)今日(5月10日),新京报记者从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获悉,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成功破获一起校园“套路贷”案件,截至目前共打掉6个犯罪集团,抓获30名犯罪嫌疑人。这是云南省破获的首例校园“套路贷”案件。

受害人被暴力催债。昆明警方供图

  借条签2份 翻倍至百万

  据介绍,2016年以来,以邓某、向某、白某等为首的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先后分别在昆明市呈贡区、安宁市、嵩明县等高校聚集区,以私人借贷为幌子,诱骗高校学生签订虚高金额的借条、合同,之后使用暴力恐吓、要挟侮辱、非法拘禁、短信电话“轰炸”等手段向受害人及其家人施压,非法索取巨额金钱。犯罪集团把诈骗犯罪伪装成民间借贷,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今年1月,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在分析相关警情时发现了案件线索。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集团在实施犯罪时,通常采取抛撒诱饵、寻找目标,签订翻倍还借条、制造虚假银行流水,制造逾期、认定违约等套路,一步步让受害人深陷其中。

  呈贡分局民警赛禄称,所谓的翻倍还就是借条签两份,一份4000元的借条,一份8000元的借条,一旦逾期,嫌疑人就要让学生还8000元的借条,如果还不上,对方就故意恶意地垒高债务,介绍受害者向其团伙成员或其他团伙继续借款,再采用相同的办法,借款8000元变成16000元,不断垒高,“垒得最高的有一百多万元。”

  学生只是诱饵,家长才是目标

  赛禄介绍,嫌疑人充分利用受害人家属的心理特点,“金额累计过大,家属为了孩子就会想办法赶紧把钱还上,有一个学生实际借款7万多元,一个月内还款22万元。”

  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如果受害学生和家长还不了钱,犯罪集团就会采取散布污名化信息、上门骚扰、殴打恐吓、敲诈勒索等手段,迫使受害人按照虚高金额还款,或将受害人带至其他犯罪集团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平账,不断垒高债务。

  “有的学生被他们逼得辍学、休学,甚至退学。” 赛禄说,为了还嫌疑人的钱,学生不惜退学还款,还有学生承受不住嫌疑人索要债务的压力,跑到外省去打工,更换所有的联系方式,甚至不用手机,“有些学生的家长都不敢住在自己家里。”

  受害人被引诱变成嫌疑人

  民警介绍,部分受害人由于无法还账,被犯罪集团告知只要介绍客户就不用还钱,甚至还以有提成为诱饵,将其吸收进犯罪集团,由受害人转变成嫌疑人。

  “虽然他是受害者但他的行为也涉嫌犯罪,我们一样以涉嫌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罪名给予他们相应的惩罚。”

  经过大量走访、摸排、调查,掌握了充分证据后,呈贡公安分局开始收网。目前此案共抓获30名犯罪嫌疑人,打掉6个犯罪集团,追缴扣押现金、冻结银行涉案资金共64万余元。经查,这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自2016年以来共实施各类刑事犯罪案件97件,包括89件诈骗案、6件敲诈勒索案、2件非法拘禁案。截至目前,呈贡、安宁、嵩明,甚至楚雄地区的高校均有涉及,受害人达7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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