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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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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记者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了解到,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全省将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方式建设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到2019年底前,各设区的市要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随着实施方案的具体出台,安徽省明确了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不同时间节点。到2020年,合肥市、铜陵市两个国家级试点城市要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设区的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设区的市至少有一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所有设区的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针对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4个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了13项重点任务。从源头减量来看,要求推广使用清洁产品、用品,倡导绿色生活、办公,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在快递包装和外卖管理上强化循环利用和绿色包装。从分类投放来看,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在新旧小区设置集中投放点,探索开展生活垃圾“定点”投放管理模式。

  安徽省垃圾分类更加注重末梢处理。在分类回收上,要求加快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优化配备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严格将分类后的4类垃圾分别运至资源化回收中心、有害垃圾综合处置企业、厨余垃圾处置设施以及垃圾焚烧厂等进行无害化处置。在分类处理上,可回收物运输至资源化回收中心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垃圾由具备专业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至有资质的处置企业进行规范安全处置,厨余垃圾24小时内及时清运并密闭运输至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其他垃圾直接运输至垃圾焚烧厂或卫生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责编: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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