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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助力民企“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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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9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聚焦辽宁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和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地的目标,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涉外法治工作领导机制,出台相应支持扶持政策,大力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力量储备、强化专业培训,力争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更好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民营企业“走出去”,离不开高水平的涉外法律服务,这其中,高素质的涉外法治人才是基础和关键。近年来,省司法厅全面发挥其在全面依法治省中的“统抓”作用,大力强化企业涉外法律风险防范,不断增强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供给,着力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召开全省涉外法治建设座谈会、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制度试点、推动成立东北地区首个国际商事多元解纷中心、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库和涉外律师人才库……一系列有效举措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的涉外法律服务,全力服务保障辽宁高水平对外开放。

  为更好地服务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地建设和涉外法治建设,省司法厅明确,今年将进一步完善涉外法治工作领导机制,设立涉外法治协调小组,不断健全工作体系。凝聚工作合力,推动有关单位在各类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工作中,增加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内容,并出台相应支持扶持政策。加强人才力量储备,动态调整涉外法治人才库,健全储备和统筹使用机制,一体推进涉外律师、仲裁、公证、鉴定、调解等人才队伍建设。同时,创新方式方法,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推广“理论+实务”“法律+外语”“境内+境外”等多种培养模式,并进一步强化专业培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积极开展涉外企业合规培训和企业“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

  (辽宁日报 记者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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