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需要办理?
临近年底,各家企业、单位,几乎所有的雇主都在提醒雇员,务必重视个税汇算清缴,及时更新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明年3月开始,居民个人(下称纳税人)就将面临原本陌生的概念——汇算清缴。
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什么是汇算清缴?简而言之,“查漏补缺、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介绍,美国、加拿大、英国、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韩国等大多数发达经济体都有成熟的个税汇算清缴经验。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需要如期填写申报表自行申报,逾期将受到相应处罚。
她举例说,美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制度采取预扣代缴制度,年终由纳税人自行进行纳税申报,多退少补;
英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主要采用代理模式,由个人委托税务代理机构办理汇算清缴事项,同时广泛推行网上申报制度,以降低纳税人的遵从成本;
日本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税制度,采取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和源泉扣缴申报两种征收方式,个人需要在次年3月15日前填写纳税申报表,将本年实际应纳税额与预扣税款或提前支付的预估税款总和进行比较,多退少补。
今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此次个税改革,除了提高“起征点”和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所谓综合税制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平时取得这四项收入时,先由支付方(即扣缴义务人)依税法规定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年度终了,纳税人需要将上述四项所得的全年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费用进行汇总,收入减去费用后,适用3%—45%的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这个过程就是汇算清缴。
1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2019年12月14日至2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征求意见稿公开了汇算清缴的全部流程。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征求意见稿细化了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确了涉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进一步推进建立现代个人所得税制度,促进社会公平。
汇算清缴的具体计算公式: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比如,一个纳税人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按规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万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但因其在预缴环节未填报,使得计算个税时未减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全年预缴个税1080元。其在年度汇算时填报了相关信息后可补充扣除2.4万元,扣除后全年应纳个税360元,按规定可以申请退税720元。
哪些人不用办理汇算清缴:
1,纳税人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2,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1,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包括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
预缴税款时,未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及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2,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
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款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汇算清缴的意外之喜:
没有未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纳税人在2019年度未申请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纳税人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介绍,年度汇算清缴的范围和内容,仅仅指个人所得税改革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如全年一次性奖金、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
此外,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时,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规定不一致的,用预扣预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与用汇算清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相比较,按照孰高值确定减免税额。
怎样办理汇算清缴:
自己办:纳税人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单位办: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
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由扣缴义务人代办年度汇算的,纳税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本人除本单位以外的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请人办: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下称受托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并妥善留存。
三种办理渠道: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
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扣缴义务人在年度汇算期内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怎样退税、补税:
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八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纳税人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转账方式缴纳。
如果因为年长、行动不便等原因,难以独立完成年度汇算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此期限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别提醒:
纳税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纳税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可暂停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经税务机关确认,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规定追补扣除。(赵建华)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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