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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微信账户近30万元被冻结”引关注 腾讯:我司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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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州王女士的一则遭遇引发社会关注。据了解,腾讯公司以王女士微信账号涉嫌违规交易为由,限制该账户部分收款功能,最后直接将账户中近30万资金冻结。半个月以来,王女士在微信小程序上前后申诉10余次,但反馈结果仍然是“维持原判”,她甚至不知道,被指违规的两条交易,究竟哪里违规了。

  江西头条客户端记者最新了解到,经媒体介入,腾讯方已解封账号,但就其是否有权对用户账户内的资金进行冻结,再度引发了一波争议。

  事件回顾:

  两条交易违规?女子微信账户近30万资金被腾讯公司冻结

  据媒体报道,王女士平时经营着一家广告公司,很多时候都是利用微信进行收款,结果在5月29日,腾讯公司表示,因王女士的账户涉嫌违规交易,限制了部分收款功能,到最后直接将其账户中近30万资金冻结。

  作为一家小公司,流动资金本来就不多,为不影响经营,王女士咨询了客服申请解冻的方法。根据客服指示,针对两条“违规交易”,王女士整理好相关企业法人、企业信息、举证订单等相关信息,在小程序上前后申诉10次,但是反馈结果仍然是“维持原判”,她至今不知道这两条交易哪里违规了。

  视频截图

  最新进展:

  媒体介入后腾讯方解封账户

  无奈之下,王女士只能求助于媒体。

  面对王女士关于“为何无法申诉成功、凭啥冻结个人账户和资金”的疑问,腾讯客服表示,其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符合,另外,腾讯公司对微信账户具有“所有权”,用户只有“使用权”。

  对此,媒体介入要求采访,质疑腾讯方面“如何认定用户的资金用在异常交易?”腾讯方未给回复。江西头条客户端记者了解到,采访后的第二天,腾讯方已解封账户。

  调查:

  “聚投诉”网搜索相关投诉多达3000余个,“维权难”成吐槽焦点

  无独有偶,记者查询网络信息了解到,2019年2月,同在福建的徐亮(化名)也有着同王女士类似的遭遇。2019年2月1日,徐亮核对自家烟酒店铺账目时发现,前一天通过“微信商业收款”的7000多元没有到账,并且此后10天的营业款均未到账。他拨打客服热线。客服告诉他,店铺账户因涉嫌违规已被冻结,恢复提现需申请解冻,判定违规类型为交易异常。

  根据客服指示,徐亮整理好相关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申请解冻。可让人始料未及的是,直到2019年3月13日,徐亮在小程序上前后申诉18次,反馈结果仍然是“维持原判”。

  他先后向公安、消协、工信部门、工商局等反映,回复不属于他们受理范围之内,最终只能求助媒体介入,在媒体曝光三四天后,徐亮被冻结的5万多元营业款分两次全部到账。距离2月1日账号冻结已过去整整45天。

  记者检索发现,在聚投诉网站上,有关微信支付被冻结的投诉多达3000余个。其中不少帖子都反映“微信账户无缘无故被冻结,多次维权无效”,而且,投诉者并不知道自己的交易为何被腾讯判定为“交易异常”。以徐亮为例,他在申诉的1个多月里,反复提交材料20余次,而每次反馈,客服都没有回复“交易异常”的具体信息。而在该案例中,腾讯对媒体的回复同样没有提及交易异常的具体情况,提供的核实情况也与徐亮实际申诉操作次数不符。

  聚焦:

  微信支付冻结权限引争议

  腾讯公司称其对微信账户有所有权,用户只有使用权,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该公司有权力冻结用户存放在账户里的资金?对此,江西头条客户端记者采访了多位法律人士。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刘太金律师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具有查询、冻结存款权力的部门为公安、检察、安全、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保卫部门和海关走私侦查局等,不包括第三方移动支付机构。微信支付平台作为第三方移动支付机构,其起到的仅是一个资金托管作用,只能根据有权机关的法律文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文书,进行协助冻结。否则于法无据。

  江西澄湖律师事务所舒瑶瑶律师则认为,就腾讯能否冻结用户账户问题——有一定权限,但是应当审慎,否则可能构成不当冻结。其表示,虽然《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没有赋予支付机构对客户资金冻结的权利,但是规定了支付公司的反洗钱义务,并规定:支付机构明知或应知客户利用其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停止为其办理支付业务。

  因此,她认为,微信支付公司在发现客户可能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或协议规定时有权停止为其办理业务。但为使该支付公司的相关防控措施符合法律规定,微信支付与客户达成协议约定客户给予公司该冻结的权利,且停止为客户办理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即属于对客户支付账户的冻结行为。但是微信支付应该谨慎审查,严格使用冻结手段,更应当在冻结前后告知客户冻结事由,准许客户申诉,并应当在申诉后及时告知处理结果。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黄开莉律师提到,《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也规定了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差错争议和纠纷投诉处理制度,配备专业部门和人员据实、准确、及时处理交易差错和客户投诉。如支付机构存在滥用权利,限制用户的交易同时又不能及时纠正,侵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用户可以就此问题向中国人民银行或银保监局投诉。

  长期申诉导致用户损失谁来承担?

  法律人士建议建立客户损失赔付机制

  据媒体报道,除了长期申诉无果带来的困恼,由于资金被冻结导致的周转困难、商业损失也让广大用户颇为“头痛”。另一方面,多人反映,“微信支付”未能及时告知用户“错在哪里”,也不利于用户进行申诉。

  不少人提出,如果最终证实我的账户是被“误封”了,那么,期间的损失谁来承担呢?

  法律人士介绍,在实践中,由于移动支付业务涉及客户、支付机构及银行三方,权责关系相对复杂,一旦发生风险损失,客户维权困难。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刘太金律师认为,支付机构应该定期公开披露风险事件、客户投诉等信息,在处理客户提出的差错争议和投诉时,要及时处理并建立健全风险准备金和客户损失赔付机制,对不能有效证明因客户原因导致的资金损失及时先行赔付。

责编: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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